调剂选聘
沿海巡防员
调剂选聘沿海巡防员公告
为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区海防体制机制改革,做实建强基层海防工作力量,提高主动发现和及时应对处置各类风险隐患的能力,结合海防管理工作实际,现面向全区多种形式用工中调剂选聘沿海巡防员5名。具体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认真执行关于调剂选聘范围、条件、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,确保沿海巡防员调剂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
二、调剂选聘对象及条件
(一)调剂选聘对象
1.从由新区财政保障的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人员中调剂选聘;
2.被调剂选聘人员不限居住区域,住宿、通勤费用自理;
3.现有街道巡查网格员及存在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。
(二)调剂选聘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,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,热爱沿海巡防工作;
2.自愿加入沿海巡防员队伍且所在单位同意报考;
3.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能够胜任长时间户外沿海巡查工作,中专以上学历,45周岁以下(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三)回避
凡与招录岗位所在街道的领导干部有下列亲属关系,且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或者直接构成上下级领导关系的,不得报考,如隐瞒报考,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。
1.夫妻关系;
2.直系血亲关系,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;
3.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,包括叔伯姑舅姨、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、侄子女、甥子女;
4.近姻亲关系,包括配偶的父母、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、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;
5.其他亲属关系,包括养父母子女、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。
三、调剂选聘人数及报名咨询
调剂选聘人数:5人。
联系人:陈敬肖,联系电话:60907095。
报名材料与报名方式:请报名人员携带《滨海新区古林街道调剂选聘沿海巡防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到古林街道办事处A414办公室现场报名。
四、沿海巡防员岗位职责
负责海防信息搜集报告,涉海矛盾调解,海防政策宣传,沿海区域、海防基础设施巡查,协助组织开展海防群防群治,参与涉海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。
五、沿海巡防员薪酬待遇
1.沿海巡防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与街道签订《保密协议》。
2.待遇:按照每人每年6.5万元的经费标准执行,包含五险一金(含单位承担部分)、每月300元的绩效工资、防暑降温费、取暖补贴等。绩效工资发放由街道沿海巡防员日常管理部门根据日常考勤、工作考核和业绩考核确定。
六、报名考试
1.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(工作日)。
2.报名、考试、录用等相关工作详情咨询联系人。
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办事处
2023年11月17日
请点击“阅读原文”进入“滨海新区古林街道调剂选聘沿海巡防员报名表附件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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