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收土地公告
2023年10月12日,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《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(新河街段)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》(津规资源准函〔2023〕120号)批准征收土地3.21114公顷,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建设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(新河街段)
征收新河街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土地3.21114公顷(48.1671亩)。
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《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》执行,为115.5万元/公顷,计370.88667万元。
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,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
????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,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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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预公告
滨海新区征告字〔2023〕084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为了公共利益需要,拟征收古林街道工农村集体土地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。
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
2023年10月19日
编辑:滨海视窗 来源:天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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